关爱残疾人的小故事 短一些的 急急急急!!!!!!!!

2024-05-19 03:17

1. 关爱残疾人的小故事 短一些的 急急急急!!!!!!!!

我,是一个残疾人,有着不同的生活,有着不同的经历。回想以前,感觉就像是我人生中的一场梦。老天仿佛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有时在想,上帝真的存在吗,老天爷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请看看我,帮帮我。 
我的真实名字叫:张法全,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都是老实的庄稼人。姐姐已嫁人,过得挺幸福。自打我记事起,他们就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很感谢他们,对于他们,我想我这辈子都无以回报。 
我初中毕业后的几年里,干过建筑,做过生意,种过地,上过班,虽然说比不上像人家那样能挣那么那么多的钱,但是我觉得这种生活我很满足,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我觉得挺幸福。可是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场灾难来临了,从此也就改变了我的生活。 
张胜利是我一个同学,我和他并不太熟,他从天津让人家开除回家后没事做,在家里呆着不挣钱,在家里也挨说。那时我在扬官店机箱厂里当技术工,也算是个师傅吧,一个月能挣2000多,对于在我们的这些同学来说,那时我的收入还算可以,所以他找到我,让我给他安排工作,虽然我和他不太熟,但是我们是一个村的,又是同学关系,我答应他了,在我答应他之后,他没有上班之前,他家里也没钱,他连买包烟的钱也没有,经常在我这里吃喝、抽。 
上班后,他是刚来的,什么也不会,老板看我的面子给他高工资,而且在好多事情上我都帮他,可以说,我对他做到仁至义尽了,可是他是怎么对我的呢。 
  2007年,我因为家里有事,不得不离开那个厂子,在离家近的一个地方找了个工厂,还是老本行,我在里面当师傅。他还在我给他找的那个工厂上班。 
  2007年4月的一天,我在厂里上班,手机响了,是他打来的。我接听后,他说他五一要结婚,要请我吃饭,当时我手头的活不多,于是就答应他了。 
吃完饭他说钱不够,我给他掏了一半的钱,给了饭店老板。出来后天已经黑了,我俩各自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走在回家的路上,在104国道上行驶着。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辆大车在路边停着,即没有开尾灯,也没有任何标志,到了跟前,我一拐把过去了,可他在我后面紧随,他没有反应过来,当看到时已经来不急了,他一个急刹车,扔倒在104国道的中间,摩托车撇出去老远。我在前面听到后面砰的一声,我想出事了,我赶紧停下摩托车,支在道边,然后跑回来救他,当我看见他时,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跪下,将他上半身扶起,一看还有气,赶紧让我扔到了一边,这时,我后面来了一辆大货车,我来不及躲避,被祸车轧断了双腿。当时我没有昏迷,带着轧断的双腿使劲的朝路边爬去,路上拖了俩道6-7米长的血印,爬到路边时他醒了,看到我的腿已经被轧断,他当时也哭了。后来的事情因为我失血过多而昏迷了。 
当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上面是许多输液的吊瓶和血袋子。而屋里是一屋子的人,我的亲人全来了,邻居们也来了。守在我旁边的是我的爸爸、妈妈、和我的姐姐,他们看着我,不想让我看到他们在哭,可是怎能忍住眼中的泪水。我没有哭,我用手去摸我的腿,发现双腿已经不在了,我没有哭,也没有支声,只是脑子里一片的空白。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身体的疼痛,精神的折磨,使我痛不欲生。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辆车轧完了我后,撞到了另一个货车上,被撞车的司机给我报的警,叫的救护车,因为及时,才留下我一条命。 
醒来后我爸爸他们去问张胜利,问他知道有人救你吗,他说知道。他当时承认是我救了他。可是当交通队的人去了给他做笔录、问口供时,他却说:“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没人救我。”听到这个消息我心碎了,我用双腿救了他的一条命,他却说这种话。可能当时我真的是错了,不应该救他。当沧州晚报的记者在我这里录完口供去他家采访时,他家里人把记者赶了出来。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件事,可能是我太傻了吧。 
我的女朋友看到我这样也离我而去。父母的心里承受着多大的悲伤,天下父母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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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残疾人的感人故事100字的。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张海迪
1955年9月生于济南,汉族、哲学博士,中共党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 1983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的称号。                          贝多芬
二十六岁时耳聋,晚年全聋,只能通过谈话册与人交谈。成为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作 品:《英雄》、《命运》、《第九交 响曲》……
当我看到这些身残志坚的事例时,不由得对这些科学家、音乐家……生起一股 敬佩之情。他们都是身有残疾,却都有伟大的成就,是因为他们 都面对挫折而不向命运低头。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着常人没有的坚强的意志。我身无残疾,那就使我比他们更加容易的攀上科学的高峰,但前提是:我也得具有顽强的毅力!

海伦·凯勒
      在她一岁半的时候,一场重病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竟然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利夫学校,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霍金
      曾先后毕业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1985年,霍金丧失语言能力,表达思想的唯一工具是一台电脑声音合成器。曾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75—1977年任重力物理学高级讲师,1977—1979年任教授,其间,1974年当选皇家学会最年轻会员,1988年获沃尔夫物理奖。

爱迪生
      美国著名的发明家,1974年2月11日,生于俄亥俄州米兰镇,只读过3个月的书,小时候在火车上被人打而失聪了。一生中发明2000多项,申请专利的有1328项。

徐景坤
  19岁的徐京坤出生在平度,他失去了左前臂,属于二级伤残。

  12岁时,徐京坤从外面捡回来许多燃剩的爆竹,他把火药倒出来装在酸奶瓶里,打算自制“礼花”,结果“礼花”爆炸了,炸掉徐京坤的左前臂。徐京坤是个坚强的孩子,拉拉链、系鞋带、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徐京坤始终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他依然是学校体育场上的活跃分子,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学校足球队队员。“我虽然没有左手,但在赛场上我没感觉自己与其他人不同,我也可以跟其他人一样,甚至做得更好。”徐京坤说。

  徐京坤读高二时,省残疾人田径队选拔运动员,徐京坤进入省队练短跑。组建中国残疾人帆船集训队时,徐京坤经过严格的体检和测试,从全国100多名参选者中脱颖而出。

  帆船在海上航行需在较大的风中进行,船既要保持航向和一定的航速,又不能倾翻,这就需要运动员尽力去压舷保持平衡,这些对正常人来说都很困难,更不要说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徐京坤来国家队之前,连帆船都没见过,但他凭着自己的聪明和刻苦很快上路了。除了严格按照教练的讲解学习操作外,他晚上还抽空自学空气动力学,研究船体结构,他喜欢在大海上行驶时那种天人合一的境界。


李克

  在索纳级项目中,李克是舵手,徐京坤和王涛是缭手,他们三人搭档一起为梦想拼搏。

  1974年5月23日,李克出生在即墨田横镇,从出生的那一天起,他就没有双脚,只有极短的一截大腿。因为家里经济拮据,初中毕业他就辍学了。虽然没有双腿,但李克不愿意成为父母的负担,他选择了一条只用双手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修鞋。10岁那年,他在水库里学会了游泳,后来还经常到深水练习潜水,能潜下10米。正是童年时的无畏,让李克得到了改变人生的机会。

  2001年4月,李克来到青岛参加游泳队集训,在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上,分获仰泳200米和100米亚军和季军。2005年,青岛成立残疾人帆船队,李克得到了参加残奥帆赛的入场券。驾驶帆船不是件容易的事,李克用10厘米长的大腿做支撑,一口气做几十个俯卧撑是他每天都要坚持的训练。因为他没有腿,要操纵帆船,他必须训练足够的臂力。他训练的是索纳级大型帆船。刚接触这种帆船时很不习惯,尤其是转向非常费力,胳膊和腿受伤都是常事,但他依然刻苦训练,技术提高很快,现在已成为帆船主力舵手。


贾海亮、杨秀娟

  家住市北区的贾海亮今年42岁,参加残疾人帆船队之前,他经营着一家广告传播公司,生意越做越顺。2005年春天,贾海亮进入中国残疾人帆船队。

  由于身体原因,在训练过程中,他遭遇到了许多未曾想过的困难:每次训练他的身体都必须保持垂直于海面,否则就无法操纵船舵,每次训练都特别的累。为了掌握一个技能,他要比常人多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努力。在训练中,他还常常受伤,当钻心的疼痛折磨他的肉体时,他一次次地咬牙挺了过去。

  2007年9月,他与杨秀娟开始搭档练习双人龙骨船,他任舵手。“刚上船的时候,晕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一开始一天练3个小时,后来6个小时。”20岁的杨秀娟说。2008年世界残疾人帆船锦标赛上,他们配合默契,夺得亚军。但这枚银牌是中国残疾人帆船队自2005年成立以来在世界锦标赛中取得的最好成绩。

  “奥运会上,殷剑夺得金牌,希望能给我们带来好运。在残奥帆赛上,我们会把平时教练所教的,自己所练的,在大赛中充分完美地发挥出来。”贾海亮说。

戚明学
  戚明学出生于1980年,他练习帆船有三年的时间。戚明学说,驾驶帆船让他学会了勇敢与拼搏。

  中国残疾人帆船集训队成立以后,参加了中日残疾人帆船友谊赛、第九届远南运动会、2007美国残疾人帆船公开赛等比赛,在远南运动会上,戚明学获得了第四名。2007美国公开赛,这是中国残疾人帆船队自组建以来第一次整建制地参加国际比赛,戚明学经过奋力拼搏,为中国队夺得了一枚宝贵的金牌。

  在4月28日的胶济铁路事故中,戚明学背部肌肉断裂,右尺骨受伤,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下,他5月1日就出院回到青岛,投入到残奥会前的康复训练之中。

王涛

  王涛,29岁的胶南小伙子,平时喜爱打篮球,一听说有机会代表家乡,代表中国参加残奥会,从来没碰过帆船的他立即放弃了家中的餐馆生意,积极报名参加选拔,没想到胆大的他顺利入选集训队,担任缭手。
      这些可以吗?

3. 尊重残疾人的重要性 拜托知道的朋友帮个忙 急!!!

"尊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第一课",这是善意的提醒,也颇富现实意义。今天,我们该如何尊重残疾人?

尊重需要的不只是技术,还需要一颗温暖而细腻的心。

每个人都有尊严,残疾人当然也有尊严,残疾人的尊严更值得尊重。切莫因为自己肢体健全而居高临下,甚至嘲弄残疾人。残疾人何辜?何况,"上帝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窗",残疾人往往有着过人之处,比如,盲人的听力极其敏锐,聋哑人的肢体语言往往丰富而灵动,也正因为如此,在一些欧美国家,人们将残疾人称为"有特别才能的人"。

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导演!一些残疾人不坠青云之志,尤其奋力自强,在自己的世界中挥洒出一片亮丽的晴空,哪怕处在绝望的悬崖中,也要开出希望的鲜花。那些碌碌无为、行尸走肉般的所谓健全人有何理由保持优越感?我们有何理由不奉上由衷的敬意和感佩?

"生命有圆有缺。我们不是不幸,只是不便,我要不断追求人生的梦想",这是残奥会圣火采集者、聋哑人姜馨田常常"说"的一句话。诚哉斯言!哲人说:"每个人身上都有太阳,主要是如何让它发光。"残疾人不自怨自艾,不暗自哀怜,不认为肢体残缺为不幸,这种孜孜不倦地追求生命价值的精神张力,无疑是残奥会精神的完全诠释。

有的人对待残疾人,常常下意识地流露出同情,正如施舍是种轻蔑一样,同情也是一种伤害,它比居高临下隐蔽,但比居高临下更让残疾人有隐痛。正是面对太多刻意的同情,有的残疾人才强调,"我们没有什么不同;别人能做到的,我们也行;我们不需要怜悯和同情,只需要平等和尊重。"

尊重残疾人就要尊重残疾人的尊严,就要注意细枝末节,就要体味残疾人的所思所想。

尊重最终要固化为对残疾人权利的旨归上。9月5日,国际残奥委员会主席克雷文在接受采访时说,对于残疾人而言,独立最重要。何以让残疾人能够独立?这就需要从法律制定上、制度建设上等等方面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平等,反对歧视,关怀弱者,尊重人权。(
你看可以吗 希望对你有帮助 呵呵

尊重残疾人的重要性 拜托知道的朋友帮个忙 急!!!

4. 谁知道有关于残疾人的漫画???越多越好!!!急啊!!

《井上雄彦》real
《亲吻维纳斯》

5. 有关残疾人的优秀事迹 急!!!

桑兰

有关残疾人的优秀事迹  急!!!

6. 急!残疾人权益的主要内容?谢谢各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九条
  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十条
  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一条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国家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第十三条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第十五条
  各省实施细则同实施。
  编辑本段第二章 康 复
  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六条 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单位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应当努力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   第十九条 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康复课程,设置相关专业,培养各类康复专业人才。   政府和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事康复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向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有关工作人员和志愿工作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方法。   第二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编辑本段第三章 教 育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第二十二条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   (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第二十五条 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第二十六条 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   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二十八条 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   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二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学用具及其他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编辑本段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三十二条 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
  编辑本段第五章 文化生活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   第四十三条 政府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为残疾人服务;   (二)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三)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   (四)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参加国际性比赛和交流;   (五)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四十四条 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第四十五条 政府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编辑本段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第五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助和服务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开展志愿者助残等公益活动。
  编辑本段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第五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创造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国家和社会研制、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技术和产品。   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   第五十六条 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选票。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无障碍辅助设备、无障碍交通工具的研制和开发。   第五十八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编辑本段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十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残疾人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关教育机构拒不接收残疾学生入学,或者在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以外附加条件限制残疾学生就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或者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及时维修和保护造成后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本段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7. 残疾人是名人的故事!!!!!急

海伦·凯勒(Helen Keller)(1880年6月27日-1968年6月1日),是美国盲聋哑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19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导师安妮·沙利文(Anne Sullivan)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利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她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赞扬,并得到许多国家政府的嘉奖。主要作品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海伦·凯勒一生一共写了14部著作。

残疾人是名人的故事!!!!!急

8. 关爱残疾人的故事,800字以内,要我们身边的,不要扯那些名人之类的,急急急!!!!!!!!!!!!!!

  在火车上,一个很漂亮的女列车员,盯着一个民工模样的中年人,大声说:“查票!”

  中年人浑身上下一阵翻找,终于找到了,却捏在手里。

  列车员朝他怪怪地笑了笑,说:“这是儿童票。”

  中年人憋红了脸,嗫嚅着说:“儿童票不是跟残疾人票价一样吗?”

  列车员打量了中年人一番,问道:“你是残疾人?”

  “我是残疾人!”“那你把残疾证给我看看。”

  中年人紧张起来,说:“我没有残疾证,买票的时候,售票员就向我要残疾证,我没办法才买的儿童票。”

  列车员冷笑了一下:“没有残疾证,怎么能证明你是残疾人啊?”

  中年人没有做声,只是轻轻地将鞋子脱下,又将裤腿挽了起来———他只有半个脚掌。

  列车员斜眼看了看,说:“我要看的是证件!是残联盖的钢印。”

  中年人一副苦瓜脸,解释说:“我没有当地户口,人家不给办理残疾证。而且我是在私人工地干活,出了事之后老板就跑了,我也没钱到医院做评定……”

  列车长闻讯赶来,询问情况。 中年人再一次向列车长说明,自己是一个残疾人,买了一张和残疾人票一样价格的票……

  列车长也问:“你的残疾证呢?”

  中年人说他没有残疾证,接着就让列车长看他的半个脚掌。 列车长连看都没看,他不耐烦地说:“我们只认证不认人!有残疾证就是残疾人,有残疾证才能享受残疾人票的待遇。你赶快补票吧!”

  中年人一下就蔫了。

  他翻遍了全身的口袋和行李,只有几块钱,根本不够补票的。他带着哭腔对列车长说:“我的脚掌被机器轧掉一半之后,就再也打不了工了,没有钱,连老家也回不去了,这张半价票还是老乡们凑钱给我买的呢。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列车长坚决地说:“那不行。”

  那个女列车员趁机对列车长说:“让他去车头铲煤吧,算做义务劳动。”

  列车长想了想说:“好!”

  中年人对面的一个老同志看不惯了,他站起来盯着列车长的眼睛,说:“你是不是男人?”

  列车长不解地说:“这跟我是不是男人有什么关系啊!”

  “你就告诉我,你是不是男人!”

  “我当然是男人。”“你用什么证明你是男人呢?把你的男人证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周围的人一下笑起来。

  列车长愣了愣,说:“我一个大男人在这儿站着,难道还是假的不成?”

  老同志摇了摇头说:“我和你们一样,只认证不认人,有男人证就是男人,没男人证就不是男人。”

  列车长卡了壳,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应对。

  那个女列车员站出来替列车长解围,她对老同志说:“我不是男人,你有什么话跟我说好了。”

  老同志指着她的鼻子,说:“你根本就不是人!”

  列车员一下暴跳如雷,尖声叫道:“你嘴巴干净点!你说,我不是人是什么?!”

  老同志一脸平静,狡黠地笑了笑,说:“你是人?那好,把你的人证拿出来看看……”

  四周的人再一次哄笑起来。 只有一个人没笑,他是那个只有半个脚掌的中年人,他定定地望着眼前的这一切,不知何时,眼里噙满了泪水,不知道是委屈,是感激,还是仇恨..................


  因为他们是农民,他们只靠种地养不活一大家子人,于是他们进城,你们叫他们农民工。
  因为他们没有文化,找不到轻松的工作,便只能去干一些又脏又累又危险的被你们看不起的体力活,用他们一双双手、造起你们一幢幢的办公楼。
  他们没有你们的那些保险、 他们甚至不知道出了事故要找谁去索赔,那些被你们看不起的农民工,他们才是最伟大的人,他们纯朴,没有你们久居社会的狡诈。
  当你们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玩着电脑时,或许他们正在工地楼顶顶着太阳加班,心里还在想着多赚点钱给孩子买几本好的辅导资料、给妻子添几件新衣服...
  他们的人格岂能任你们那些无知的人去践踏!!!
  喜欢老者那句“你根本就不是人!”不是因为你没有人证, 而是因为你没有人心。一个人如果丢了做人的心,那么也就不配做人了!
  (自己把自己写进去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