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别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

2024-05-19 02:34

1. 如何辨别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

识别上市公司制造的虚假财务信息的方式:(1)根据纯利率判断上市公司利润真实性;(2)判断应收账款增长幅度是否大幅超过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3)判断公司支付的所得税多少,并与利润总额来进行比较;(4)识别上市公司制造的虚假财务信息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如何辨别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

2. 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构成犯罪吗?求解答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 如何正确识别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如何正确识别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4. 如何利用财务数据识别上市公司的财务欺诈会计论文

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在高度关注执业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执业素质和加强职业道德是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环节。而培养专业判断能力无疑是提高执业能力的根本保证。从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全过程来看,利用会计要素或会计报表相关项目之间内在的逻辑或勾稽关系进行专业分析,是培养专业判断能力的重要途径。本文拟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向读者介绍一些具体的分析问题的方法。

案例A:对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识别
一、公司相关财务数据
为了便于阐述与分析问题,根据公司2000年度和2001年度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所披露的信息,将相关财务数据整理如表一:
二、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分析
通过上述相关数据,我们不难计算出,该公司2000年度和2001年度的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2.04次和2.57次,即存货周转一次所占用的时间分别为179天和142天。笔者认为,作为一家坐落在省会城市的大型商业企业,这样的存货周转速度很不正常。为了验证判断,笔者特意收集了商业类上市公司这两个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经计算,部分公司2001年度和2000年度存货周转次数分别是:西单商场(4.731、4.567)、王府井(2.93、2.93)、重庆百货(11.09、8.2)、兰州民百(2.58、2.59)、津劝业(14.41、14.59)、上海第一百货(14.81、15.73)、上海豫园(2.94、4.54)、武汉中百(4.89、3.53)、大连友谊(15.52、12.13)、ST成百(13.7、13.3)、ST昆百大(3.16、3.17)。
经过比较后,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该公司在全国同类上市公司中存货周转次数明显偏低,似乎有利润操纵嫌疑。从理论上分析无非有两种可能,要么存货质价不符、变现不灵,要么虚转成本、库存不实。在与对方实际接触和交流中,了解到真正成因是前者。原来该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将当时的存货按评估价值作价入股,但实际的售价要低于账面成本。为了确保利润指标,索性将该部分存货专门存放,多年不做销售处理。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无论从及时处理积压商品、盘活存量资产和货币资金的市场化经营角度,还是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9]35号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核算角度,该公司的做法都是不值得称道的。从理论上讲,该公司的会计核算有悖稳健性会计核算原则。
接下来让我们再依据上述相关资料,对该公司所披露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的可靠性做出推断。从现金流量和年初货币资金的相关数额以及各项目之间的内在勾稽关系出发,我们可以计算出:2000年度如果不考虑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货币资金与本年现金净流量之和能够在当年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的最大数额为72,707,820.71元;如果考虑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货币资金与本年现金净流量之和能够在当年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的最大数额为31,511,185.85元。两种情况下得到的结果,都远远低于该公司披露的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 241,383,898.69元,即年初货币资金余额与当年所形成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形成该公司所披露的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的数额。如此看来,该账龄的披露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同样,我们再来测算2001年度的情况 。如果不考虑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货币资金与本年现金净流量之和能够在当年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的最大数额为29,012,986.69元;如果考虑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货币资金与本年现金净流量之和能够在当年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的最大数额为9,279,539.31元。两种情况下得到的结果,同样远远低于该公司所披露的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264,199,605.18元。显然,该年度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的划分同样有操纵之嫌。
从理论上分析,如果以上判断属实,则该公司存在为了少提坏账准备、虚增利润而人为加大一年以内其他应收款所占比例的行为。经过沟通,公司认可了笔者的判断,即只要当年度其他应收款的每一明细科目有新的借方发生额发生,该明细账户的账龄就确认为一年以内。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明确规定:“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改变其账龄,仍应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
案例B:对某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推理剖析
一、财政部《关于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某公司董事会2002年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财政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公司对不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行为限期整改,予以纠正,同时处以罚款10万元。公告同时称,2001年9月至12月,财政部对公司2000年及以前年度执行《会计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认为,公司2000年及以前年度多确认收入36,717万元。公告称,公司将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予以资本化,少计财务费用4,945万元;同时,由于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不及时,折旧计提起始月份不准确及港口设施、设备资产分类不当等导致2000年度少提折旧780万元;此外,公司对在建工程确认不准确,1998~2000年多列资产11,939万元。
二、对该公司财务情况的推理分析
按该公司披露的数据,2000年及以前年度公司虚增利润的总额共计42,442万元(按15%所得税率计算的税后净利润为36,076万元),而该公司2000年披露的三年净利润总和为36,136万元。也就是说,按财政部的处理方法,该公司2000年及以前两个年度的盈亏基本平衡。公司2001年度和2002年上半年分别实现净利润4,839万元和3,297万元,那么2001年和2002年上半年的业绩可靠性如何?通过比较该公司1998年~2002年上半年公开披露的财务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如下一组数据:(见表二)
由表二我们不难得出,该公司出现了“增量不增收现象”。2001年下半年虽然实现吞吐量570万吨,但实际已出现亏损520万元(2001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5,359万元,而2001年度全年实现净利润4,839万元);2002年上半年实现吞吐量693万吨,实现净利润3,297万元,可见业绩反复无常。尽管吨费率由1998年的32元下降至2001年的24元,下降了25%,但吞吐量却从575万吨增加到1,110万吨,增加了93%。由此可见,其装卸收入实际在逐年增加,那么“增量不增收”的主要原因应当出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财务费用增加”上(见表三):
从上表我们不难发现,该公司的“其他收入”与吞吐量之间不成比例。1999年“其他收入”为10,101万元,而1998年和2000年分别只有7,408万元和6,302万元,2001年又急剧降到2,256万元,2002年上半年也只有1,242万元。而该公司1999年招股说明书称,“其他收入”为船务代理费、堆存费、集装箱装卸费、船方服务费、倒运费、加班费、铁路使用费和船舶速遣费。这些费用与吞吐量之间应当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看来该公司在“其他收入”方面似乎存在操纵可能。
此外,通过该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如下数据:自1997年以来,该公司通过股权融资筹资40,919万元(A股23,400万元,B股17,519万元),银行贷款净增加108,204万元,两项合计149,123万元。而自1998年以来该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高达149,006万元,2002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合计”比1997年年初净增加 117,055万元。
至此,我们能否大胆推测:该公司可能通过虚增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时虚增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的方式来操纵利润呢?接下来让我们将该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进行横向比较。
从表四我们可以看出,同行业2000年、2001年和2002年上半年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2、0.28、0.14,而该公司的数额则分别为0.14、0.11、0.05,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此外,我们注意到:截止200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9.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8.5亿元;天津港总资产28.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7.5亿元。两者资产规模大体相当,但2001年天津港实现收入10亿元,该公司只有2.8亿元。次新股营口港同年实现收入2亿元,但其资产总额只有3.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4亿元。不难看出,该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明显偏低。那么资产利用率偏低,是出于管理问题,还是资产数额的真实性存在问题?接下来让我们再比较以下港口行业部分上市公司2001年度主营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的比率,见表五:
从表五我们可以看出,该公司的主营收入是同行业平均值的40%,但固定资产却是同行业平均值的157%。至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数额有虚增之嫌。那么,如果该公司虚增固定资产的推理成立,那又是可能通过什么手段进行的呢?
最后,让我们看一下该公司近年来实现的净利润和生产经营现金流量之间的数量关系:
显然,该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均高于净利润数额,尤其以2001年为最,差额高达10,663万元。这样我们可以再一次大胆推断,该公司有可能通过虚增货币资金或应收账款的方式来虚增业务收入,再通过虚减货币资金的方式虚增固定资产,进而使其总资产周转率和固定资产周转率均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笔者注意到,该公司造假行为败露后,有媒体报道,截止1999年末,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45,693万元,其中有21,367万元是虚构的。从2000年开始造假集中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上,2001年通过虚增在建工程将虚增的银行存款做实(笔者注:2001年末固定资产合计比2000年末增加40,278万元),这样到2001年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虚增了34,164万元。
至此我们就基本推理出了财政部对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所做结论的基本形成过程。
总之,通过利用报表和报表附注相关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可以对公司存在的利润操纵行为做出相应的识别。此外,通过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来修订计算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通过现金流量表附注部分的“将净利润调整成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现金流量”中所列示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项目的数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无形资产”的数额相比较,也可以对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做出推断。这些都是很有效的鉴别会计报表可靠性的方法。通过这些方法来增强专业判断能力,无疑会大大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审计质量,降低执业风险。

5. 如何快速识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

散户买股票,如何及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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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面对3800多家上市公司,如何识别他们的财务造假?


7. 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的介绍

《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阐述了识别虚假会计报表的基本分析技术和分析过程;运用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分析蓝田股份和银广夏等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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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何谨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极大地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对投资者来说,了解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发生的原因、造假企业的套路,学会利用财报分析规避造假标的,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当前,A股上市公司进入年报密集披露期。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指南针,财务报表集中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偿债能力等指标,是投资者选择购买A股标的的重要参考。然而,近年来A股市场不断上演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给价值投资蒙上了阴影。这些财务造假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极大地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值得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

纵观国内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犹如“地雷”,充斥于几乎所有的资本市场,即便是资本市场相对成熟的美国也不例外。1999年至2002年4年间,美国市场曝出大量财务造假案件,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2011年,中概股造假案件频发,多家中概股因财务造假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停牌或被勒令退市。
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频发,给资本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统计2013年至2017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5年间共有59家上市公司牵涉财务造假,平均每年近12家被罚。在过去的2017年,共有雅百特、九好集团、山东墨龙、尔康制药等11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般而言,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投资者分辨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主要指标。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高慧珂表示,毛利率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财务反映,且相较于净利润等,毛利率最适合与同行业公司比较。除非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公司的毛利率一般会表现出以下特征。纵向来看,公司的毛利率一般比较稳定,不会有大的波动;横向来看,公司的毛利率与可比对象或行业平均值相差幅度不大,也较少会远远高于可比对象或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所以,毛利率忽高忽低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毛利率远高于可比对象或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存在财务造假的可能性很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财务造假的多发地,既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重点。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随着近年来并购重组数量增加,有的上市公司承诺业绩出现“水涨船高”的情况,但重组标的资产后期很可能达不到承诺的业绩。对此,有人就开始“动脑筋”“想办法”,粉饰业绩、虚假披露,对于这些违规行为投资者需要格外警惕。
内容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