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有明确的定义吗?

2024-05-19 02:28

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有明确的定义吗?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是什么。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二,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
三,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可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免除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应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四,现行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中的免责事项: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如:恶劣天气、季节影响)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或其他政府原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有明确的定义吗?

2. 房屋买卖合同里的不可抗力因素,该如何约定?

魏国鹏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买卖合同里的不可抗力因素,该如何约定”这个问题。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二、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这样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

3. 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认定

1、政府行为(诸如政府因举行重大活动而进行的交通管制等)〈关于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前面已有论述,如果是非不可抗力,没有约定,一旦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不免要承担法律责任〉。
2、沙尘暴、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这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因为开发商开工建设,确定竣工日期时,就应当结合当地的天气状况和有关气象资料考虑可能出现的天气状况,估计出因此给施工进展带来的影响。如果没有约定,一旦出现此情况而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这也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之内。因为这是应该并可以预见的,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否则是不能免责的。)
4、市政配套设施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所以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如果列为“不可抗力”,则属于无效条款。而实践中有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只能另行签订免责条款,进行约定。)
5、非甲方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也不属于“不可抗力”,只能另行约定。)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双方事先约定了免责条款,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坐等免责了,在免责情形出现的条件下,提出免责的一方,还有如下的义务:
1、积极补救义务。当事人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对开发商来说,交房期限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提出的,因此除了事后补救外,最好在确定此期限前,就充分考虑到各种影响交房的情况;对购房人来说,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将至时,应事先对自己的时间做好安排,避免错过接收日期。
2、告知义务。当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的条件出现时,当事人有义务及时通告对方当事人,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留有空白,要求开发商填写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时,及时告知购房人的时限。

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认定

4.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怎么约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近2年的新冠疫情、地震、战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一)收集现有证据
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还有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双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关乎到能否起诉和胜诉。
(二)确定管辖法院
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约定管辖,在合同起草时,如条件具备,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约定管辖。
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争议不大,关键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对于该问题,2015年施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根据案件难易等情况,判断是否要请律师
对于复杂案件、标的额大的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案件,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并且,走诉讼司法程序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聘请律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四)准备开庭
1、证据复印件,交给法院一份,有的法院要求交给对方一份,自己备存一份。
2、起诉状数份,对方当事人一份,法院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如原告是个人,要签字按捺手印;如原告是公司,要盖公章,有的法院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
3、如原告是个人,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原告是公司,则要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一份。如请人代理,需要授权委托书。
各地法院可能会有所具体要求,去开庭之前,尤其是到外地开庭之前,一定要事先电话了解好开庭手续。

5. 怎样理解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常常相伴规定有不可抗力条款,本案是一起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延迟交房引发责任承担争议的案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范围及不可抗力的免责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的范围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是不受买卖双方意志左右、支配并且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常履行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有:1、不能预见。按一般人的标准去衡量,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而仍不能预见,就具备不可抗力的主观要件。2、不能避免。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对事件的发生不能进行控制。3、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对事件的发展及结果不能进行控制。4、因果关系。不可抗力与造成合同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有因果关系才可以作为免责的事由。需要指出的是,不可抗力免责,需以上四个要件同时具备。 我国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范围没有个体规定,一般来说不可抗力包括:1、自然灾害。这类不可抗力事件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地震、水灾、泥石流、瘟疫等;2、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政策调整等。 在实践中,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以“施工期间雨量大,天气寒冷异常,民工返乡亲潮”等等提出延期交房抗辩,若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笔者认为均不构成不可抗力。因以上原因中气候因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预见的,并可采用一定的防护措施是可以克服的。因此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建房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民工返乡、停工等因施工纠纷造成最终的迟延交房或者因第三方过错以及资金、原材料等方面出现不能控制的问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不可抗力而免责理由。 (二)本案中开发商所主张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存在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可以被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就是免责的原因之一。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法律后果: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时,买卖双方解除合同。如因地震导致所购的房屋不复存在;2、合同的变更。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仍有履行的必要和可能的,不可抗力仅仅导致合同变更的法律效果,则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某市政策调整,市区内只允许盖二十层以下的房屋,那么原来购买的二十层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变更为其他的层高;3、推迟合同义务的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只是暂时地阻止合同的履行,并不使合同永远地不能履行,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可推迟合同的履行而不是解除合同,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遇到被拆迁户的阻碍期间视为不可抗力,而此期间的迟延交付并没有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不可抗力可以免除民事责任,那么不可抗力免除民事责任的范围有多大,不可抗力是否可以免除全部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一般说来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全部违约责任。但有以下情况的,不可抗力不可以免除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只是影响合同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免除责任。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不可抗力中的通知义务、补救义务和举证义务。不可抗力中的通知义务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事故发生后,要将事故的发生和自己的决定及时、迅速、准确地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依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双方互为尊重、互为信赖。我国合同法也有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规定。不可抗力的补救义务是指发生不抗力后当事人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举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提出免责的,有义务举证,作为有效的免责证据。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确定: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2、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必须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开发商)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程序和义务。只有这样不可抗力才能被认定,免责事由方能成立;3、发生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坐视不管,应采取积极的补救义务。 (三)不可抗力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不可抗力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是法定的免责事由。但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根据合同自治的原则,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仍可约定。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时应当在法定范围的范围内约定,如开发商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超出法定范围,则有可能构成无效的免责条款;同时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一般来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将以下事件约定为不可力:1、政府重大行为,如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项目造成的交通管制、施工限制等。2、特别异常的气候条件。如台风、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在约定时一定需将恶劣程度约定明确。3、市政配套设施规划的批准与配套安装的延误。如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的延误。4、拆迁工程中,因被拆迁人拒不拆迁造成的工程延误等等。5、施工中碰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怎样理解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6.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抗力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抗力可以约定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疫情能否做延期办理过户手续的免责事由
疫情能做延期办理过户手续的免责事由。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征用、征用等政府行为;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因新冠不能履行合同可免除合同责任吗
因新冠不能履行合同可免除合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条款什么意思
所谓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条款。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来说包括下列事件: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7. 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此可见,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地震、水灾等。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预见。并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响的法律主体是购房合同签订的双方,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可以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开发商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不可抗力的范围是什么
(一)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
(二)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认定是怎样的
认定是否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应当判断是否出现了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一些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重大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什么

8. 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应该怎么理解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地震、水灾等。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预见”。并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响的法律主体是购房合同签订的双方,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可以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开发商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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